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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许可证

对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,出口企业应当取得配额后申领出口许可证。

货物出口许可证的办理范围: 

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出口货物一共 43 类,其中包括: 

1 、活牛(对港澳)、活猪(对港澳)、活鸡(对香港)、小麦、玉米、大米、小麦粉、玉米粉、大米粉、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、煤炭、原油、成品油(不含润滑油、润滑脂、润滑油基础油)、锯材、棉花。 

2 、牛肉、猪肉、鸡肉、活牛(对港澳以外市场)、活猪(对港澳以外市场)、活鸡(对香港以外市场)、天然砂(含标准砂)、矾土、磷矿石、镁砂、滑石块(粉)、萤石(氟石)、稀土、锡及锡制品、钨及钨制品、钼及钼制品、锑及锑制品、焦炭、成品油(润滑油、润滑脂、润滑油基础油)、石蜡、部分金属及制品、硫酸二钠、碳化硅、消耗臭氧层物质、柠檬酸、白银、铂金(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)、铟及铟制品、摩托车(含全地形车)及其发动机和车架、汽车(包括成套散件)及其底盘。